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湖北“青创贷”.金融扶持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鄂青年发[2021] 7号)文件,湖北“青创贷”项目主要聚焦湖北创业青年实际信贷需求的满足,更好发挥湖北“青创贷”项目贴息资金引导作用,让真正有需要的湖北创业青年享受到创业贷款红利,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缓解创业青年反映强烈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受理条件
湖北“青创贷”金融扶持项目的借款人为湖北省内青年创业项目负责人、创业青年(45 周岁以内,含45周岁),重点突出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复退军人、网络商户等青年群体的支持。优先支持各级团组织联系服务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青年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具体包括:各地团属青创联盟组织会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团属孵化器孵化企业、获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的企业、参加“创青春”系列大赛(国家、省、市、县级赛事并获铜奖及以上)项目、青年创业先锋训练营参训项目及已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的企业。
三、“青创贷”金融扶持项目贷款标准
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合伙创业项目,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200万元;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一)个人贷款。一般控制在10万-15万,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合伙创业。一般控制在40万-100万,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小微企业。一般控制在100万-200万,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2.合伙创业
申请材料:
(1)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或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原件;
(2)申请人及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配偶)及合伙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4)合伙创业的,需带动5人以上就业。
3.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 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 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5) 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等资料证明(原件、扫描件);
(6)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扫描件)。
五、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八、办理方式
办理地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水市委员会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722-6232182
0722-62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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