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广水市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倍,且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广水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人员。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及授权书;2.承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刚性支出凭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保障标准:对符合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条件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
咨询电话:0722-62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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