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为积极应对可能突发的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广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二、文旅部门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处置措施
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发生拥挤伤人、火灾及场地设施安全事故等。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勘查现场,维持秩序,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控制现场,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2.发生突发事故时,第一时间报警,迅速组织力量引导分流人群,采取救助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保护好现场;
3.尽量减少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伤人事故,要向急救中心报告,保证公众的生命安全;
5.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详情。
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股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主要职责是: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占用相关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定期组织救援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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