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申领
  •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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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外省份户籍申请对象在湖北省申领优待证问题。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1 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湖北省连续居住 2 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参加常住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常住地房产证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常住地暂住证复印件、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等) 和个人书面申请。

二、关于特殊申请对象申领优待证问题。申请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以及持证人被依法收回优待证的,相关情形消失、能够主动改正错误并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市(州)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可以按程序申领或重新申领优待证。

三、关于合作银行问题。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的首批合作银行,我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由申领对象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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