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检查主体
本机关行政检查主体为法定,名称是:广水市财政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执法范围 | 备注 |
1 | 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信息的监管 |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 广水市 | |
2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广水市 | |
3 | 财政、财务、会计监督检查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 广水市 | |
4 |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广水市 | |
5 | 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 | 《会计法》 | 广水市 | |
6 |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广水市 | |
7 | 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检查 | 《企业财务通则》 | 广水市 | |
8 | 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审计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 《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 广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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