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检查主体:
本机关行政检查主体为法定,名称是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执法范围 | 备注 | |
1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10条 | 广水市 | |
2 |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26条 | 广水市 | |
3 | 防汛检查 | 《防汛条例》第 13条 《防洪法》第28条 | 广水市 | |
4 | 堤身和禁脚地已修建建筑物及设施安全检查 | 《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 | 广水市 | |
5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水土保持法》第29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第3条 | 广水市 | |
6 | 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依照《防洪法》规定设计建设的 工程进行检查 | 《水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 | 广水市 | |
7 | 河道采砂检查 |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4条 | 广水市 | |
8 | 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检查 |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第30条 | 广水市 | |
9 | 对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检查 | 《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第7条 | 广水市 | |
10 | 水利建设资金和基金筹集使用监督检查 | 《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4条 | 广水市 | |
11 |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2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3条 | 广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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