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广 水 市 财 政 局
关于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情,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费零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相关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同时将零收费项目及时对外公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 水 市 财 政 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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