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即准营“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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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市局决定在市场监管系统推行“证照联办”行政审批便利化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捷、高效、共享、优质为方向,以更快更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持续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实施证照联办、并联审批、依序审批、统一发证等便利化措施,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围绕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推动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证照联办”综合窗口,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线上线下融合新机制,实行“一次告知、一窗收件、证照联办、一次办好”,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逐步建立“统一收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依序发证”工作新机制。有效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切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原则

1.依法行政。遵循法律法规和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保证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2.便民高效。着眼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时间成本、提高审批效率,使企业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3.梯次推进。先易后难,先线下后线上,循序渐进,梯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确保取得实效。

4.自主选择。尊重企业意愿,自主选择“证照联办”审批方式。对不选择“证照联办”的,按原程序办理。

5.风险可控。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再行推开。

二、主要内容

(一)“证照联办”范围

“证照联办”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同时提出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申请或提出不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由同一个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依据申请人申请一起受理,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对具备条件的依序颁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文书。

(二)分类实施“证照联办”

1.推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在全市范围内改变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方式,实行备案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实行登录开办企业“一网通”,提出一次申请,同时采集相关信息。

2.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与登记注册推行一同办理。申请人同时提出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依序发放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实施事项包括: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3.推行一键通变更,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变更发放。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登记时,市场监管领域许可证(备案凭证)有关事项进行同步变更。如行政许可企业名称、住所地名称变更(不涉及实际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等变更事项不涉及额外资质、条件要求,凭许可证(备案凭证)原件、承诺文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即可同步办理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变更。

4.实行并联审批。对在同一市场监管部门同时申请登记注册、涉企许可备案2种及以上事项的,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并联审批,一同申请,依序审批。对以营业执照为受理条件的许可事项,实行容缺受理。

对多个涉企许可备案事项需多次现场监管、鉴定评审、检验检测的,鼓励各级受理审批机关,组织不同机构或人员同时进厂、实现一次审查,做到无需不扰。

三、相关配套措施

(一)压缩办理时限。对市场主体申请证照联办的,注册登记、印章刻制、首次税票领取、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5个环节审批时限压缩至4小时内,其他联办事项审批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同时申请2个以上联办事项的审批总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联办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检查、鉴定评审、检验检测的,其所需时限不计入联办审批时限。

压缩审批过程中的现场检查、鉴定评审、检验检测时间,对不需委托外地机构、专家等即可开展的现场检查、鉴定评审、检验检测,时限原则上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需要委托外地机构、专家的,时限最长不超过15日。

(二)精简审批环节。持续做好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许可先证后查,推行即来即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延续,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只需经书面审查,不再组织现场核查。推行受理、审查、核准三岗合一,一人通办。

(三)简化材料。按照“四级十同”事项清单,简并材料,除繁就简,做到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对申请人公共信息,实行一次申报、一次采集、共同使用。实行电子申请材料、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档案同等法律效力。

(四)推进“一窗受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证照联办”综合窗口,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政务服务新模式。

(五)容缺容错受理。对将营业执照作为受理要件的,除营业执照外,其他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先行接受申请。待登记注册后,实施受理。对申请材料填写的文字性错误信息、申请材料缺少的非关键性且不影响审批许可决定结果的文件,推行容缺受理,先证后补,待申请人领取证照时一并补正。

(六)扩大不见面审批范围。依托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实现所有联办事项均可全程网办,实行在线免费指导、网上审批、证照快递。技术评审或组织实施现场评审的机构,负责保留纸质现场核查档案,存档备查。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七)完善信息化审批平台。依托省登记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将证照联办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进各平台功能融合,信息互联互通。加速流程再造,压减环节,做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信息同步公开。改进完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无缝连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同。“证照联办”是回应市场关切,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联办事项清单(见附件),认领明确本级证照联办事项,加强窗口建设,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技能,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做好辅导帮办,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办事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增强企业按群众办事体验。

(三)加强工作创新评估。“证照联办”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便利化改革的新举措,要创新工作机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做好证照联办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不断推进将更多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四)改革时间要求。本方案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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