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本县劳动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本县域范围内行政、事业、企业及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参与全县重大涉稳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负责本县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负责承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去年,广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1件。其中,仲裁裁决结案63件,仲裁调解结案88件,共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73.8万余元。案外调解571件,仲裁结案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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