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3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加强全市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广水市人民武装部发布倡议,号召全区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实现祖国统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主动增强国防观念,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
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年龄条件
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军事活动和训练执勤等任务。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户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
经统一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
由当地军事机关
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民兵的基本义务
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服从军事机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管理,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按要求参加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的集合点验、军事训练、演练演习等活动,随时响应国家号召,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稳定、动员支前等任务。
民兵权利和待遇
1免费参加体检
基干民兵每年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参加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2发放训练补助
基干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期间按有关规定发放补助。
3优抚待遇保障
在全区范围内倡导民兵优先待遇,民兵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的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经常工作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现场报名,
各乡镇民兵工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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