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教育局关于对15所幼儿园等级评定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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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各幼儿园,各市管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幼儿园办园条件,规范保教行为,全面提升办园质量和办园层次,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的通知》(鄂教幼高〔20165)、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3)和《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34)要求,在各幼儿园自评申报,各中心中学初评和推荐的基础上,广水市教育局于2023223日至28日,组织省、市级示范园园长,按照《广水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审打分表》要求,采取看(看园所设施、园所文化、园所环)、听(听课、听汇报)、查(查档案资料、查办园行为)、访(访教师)等基本方式,对提出申请的15所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估,经评估组合议,评定十里街道办事处同兴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为广水市一级幼儿园,广水市碧桂园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为广水市二级幼儿园,广水市翡翠山湖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为广水市三级幼儿园。(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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