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对高中毕业证遗失的,不予补办,可由毕业高中学校开具学历证明,经随州市教育局验印后生效。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毕业高中学校开具全市统一模式的“高中学历证明书”,并加盖学校印章,然后到随州市教育局核验属实后盖章。经学校和市教育局盖章的“高中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原件。
(二)办理情况说明
1. 地级随州市2000年6月成立,随州市教育局只保存了2001年以后的高中毕业生名册档案,2001年以后办理的毕业证若遗失,市教育局可依据档案资料查询情况进行“高中学历证明书”核验盖章。2001年之前的毕业证,可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原始佐证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2006年开始,省教育厅统一在湖北省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dzda.e21.cn)中开设高中毕业证查询系统,便于毕业生个人和用人机构查验学历真实性,因此管理系统内能够查询到相关毕业信息的,一般不再重复办理“高中学历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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