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传下列材料:
1、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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