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 发布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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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水主城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和方式:

1、申请人具有广水主城区居民户口1年;

2、申请人家庭在广水主城区拥有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包含20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5、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二)招引人才(含海外人才)、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和方式:

1、为大中专院校及以上毕业未满8年,在市城区就业创业;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城区正常缴存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广水主城区无房产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5、申请对象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稳定就业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和方式:

1、申请人城区就业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经营场所

3、城区连续缴存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广水主城区无房产。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5、申请对象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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