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不动产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二:办理不动产权证有哪些用处?
答:不动产权证是办理房屋买卖、转让、抵押等手续的基础法定证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任何房产交易行为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验证不动产权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子女入学:不动产权证是学校划片招生需要提供的必要证明,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导致子女在入学时无法按照划分的片区就近入学或不能列入优先批次招生对象。
2.房屋转让:不动产权证是房产在进行买卖、过户、置换与租赁等行为时需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可能无法进行房屋的转让、买卖、赠与或婚内产权的变更,置换与出租等形式的房产交易行为同样无法进行,即使签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3.遗产继承:不动产权证是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证明文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可能在依法进行产权继承或赠与时产生权属纠纷。特别是家中老人名下存有房产的,由于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老人过世后可能导致子女在财产继承时引发家庭矛盾纠纷,或出现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相关权利人签订放弃协议等复杂情况。
4.财产抵押:不动产权证是房产在抵押、典当等行为时需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在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无法通过房产的质押、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5.拆迁补偿:不动产权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房产所处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迁时,可能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问题三:购房后为什么要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只写合同不办证行吗?
答:《民法典》第209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购房人购房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如果只写合同不办理转移登记,购房人将会面临以下风险:
①存在售房人“一房多卖”的风险。法律只保护已登记的房屋产权,哪怕是你所签订的合同早于其它合同或者你的购房价款高于其它合同的价款,没有登记的物权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追讨房款及损失;
②存在已购房产被抵押的风险。由于没有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仍然是售房人,售房人若遇资金紧张,可随时拿你购买的房产进行抵押,一旦售房人无法偿还借款,则房产可能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③存在售房人毁约的风险。若遇房价上涨或更好的出售条件,售房人可能随时要求你追加房款或收回房产,为维护自身权益,你要么多掏房款,要么进行诉讼,钱花了,气也生大了;
④存在已购房产被查封的风险。售房人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产,将作为售房人的资产,被依法查封,甚至作为抵债资产被依法执行,到时想办证也办不了;
⑤存在售房人公司破产注销或灭失,无法办证的风险。法律上只承认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若售房人公司破产注销或灭失,你就无法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又会形成新的“登记难”问题,因此务必要及时办理登记,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⑥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如你想对房产再次进行转移、变更时仍然需要在办理完前次登记手续的基础上,才能再办理转移或变更登记手续,到时不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还可能因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而导致办证难度加大、税费负担成倍增加的后果。
问题四:什么是首次登记?
答: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五:首次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首次登记可以视作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的“前置条件”。
问题六: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需要收费吗?
答: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自然资办函〔2019〕9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含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类550元/件。
问题七:商品房首次登记与“交房即发证”有何关联?
答:“交房即发证”指的是新建商品房业主在收房的同时,一并领取不动产权证,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交房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帮助购房业主在不动产互联网一窗办事平台完成转移登记,让购房业主收房当天拿到“小证”。
问题八:什么是更正登记?
答: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问题九:什么是异议登记?
答: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问题十: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查询那些登记资料?
答: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
问题十一:符合那些条件才能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答:一是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厉害关系的;二是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十二: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有利害关系不动产的那些登记资料?
答:利害关系人提出查询申请后,可以通过提供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等索引信息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下列信息:(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四)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问题十三:想要以不动产作抵押来办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答:现在我们已经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抵押人在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材料,由金融部门直接通过鄂汇办发起申请,抵押人在手机端鄂汇办进行相关人脸识别认证即可。
问题十四:如果网办认证不成功,怎么办?
答:抵押登记网办认证不成功,可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窗进行线下抵押登记申请办理。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双方到场共同申请,携带身份证明,填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即可。
问题十五:抵押人为企业,现申请网上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抵押人为企业,申请网上办理抵押登记,在填写抵押人相关信息时,注意填写代理人信息,代理人是谁就由谁进行个人手机端鄂汇办人脸识别认证,代理人需进入鄂汇办不动产办理版块中进行企业房屋抵押认证即可。
问题十六:抵押人为企业,现申请线下办理抵押登记,其法人无法到场,怎么办?
答:法人无法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由代理人携带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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