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GS2025001
  • 发布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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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家佳康(随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月9日向我局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准予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中粮家佳康(随州)有限公司所提供岗位(工种)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本次许可适用于你公司申报50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98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实施期满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在期限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三、你公司应加强工时管理,严格按照本决定许可的范围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等权利。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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