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广水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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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工业基地、三潭风景管理区、中华山林场城建办:

按照省纪委办公厅《2023 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案》(鄂纪办〔2023〕14 号)及省委农办《2023  湖北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农组办发〔2023〕9 号)相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现将《2023年广水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广水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2023 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

项整治总体案》(鄂纪办〔2023〕14 号)及省委农办《2023  湖北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农组办发〔2023〕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广水市农村危房改项目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对 2022 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专项核查  对项补助对象认定、计划分配、资金监管、竣工验收等方题开展专项整治。

1.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不到位,排查出符  合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未及时纳入政策保障的问题。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不精准、优亲厚友等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贪污侵占、骗取套取、截留挪用、  拿卡要、滞留补助资金等问题。

4.竣工验收不及时、不严格,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求拨付或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5.级纪委监委及党委农办交办的其他线索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 动员部署( 4 月底前完成)

各镇办要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导及工作专班,以适当形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政策及督举报电话等。

(二) 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1、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围  绕整治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有关问题。建立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5 月中旬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

2督导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镇办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加强整改督办。市级也将适时开展实督导、重点抽查,对问题“零”报告、线索“零”移送方和单位重点检查。8 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

3.统筹推进。在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同时,要统筹全市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  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日常巡查等发现问题,一体推进整改。

4.建章立制。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预警、危房鉴定、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三) 巩固提升( 12 月底)

项整治开展综合研判评估,总结工作成效,形成工


  
  

作报。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整治农村危房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整治成果。

三、相关要

镇办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专项整治成效。要极配合各级党委农办,真刀真枪、动真碰硬,扎实推进专项治工作。于每月25日前,  将本地月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 ( 附件) 报送市住建局村镇股。8 月 5 日、12 月 5 日前分别报送  阶段和年度工作总结。

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政策及督举报电话:0722-6232780   联系人:张波

  

件:1、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3、专项整治走访督导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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