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申报程序: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自中断就业后60日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提交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2、《劳动合同书》;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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