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1.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2.省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武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时限要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时制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应广大道特66号广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医保人才服务服务区A01-A10 |
办理窗口 | 一楼人社医保人才服务服务区A01-A10 |
办公电话 | 0722-6249921 |
交通指引 | 公交:乘坐1路公交,在翡翠山湖站下车,往前走200米。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