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4-03
  • 信息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3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周密部署,稳妥推进平台启用准备工作

启用全省统一的继续教育平台,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平台操作手册,全面把握政策规定、学时标准、平台功能等内容,确定专人担任平台管理员,具体负责单位的账号注册、政策咨询、日常运行维护,并对平台中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二、规范操作,严格落实线上学时认定标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必须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bzsgx.hb12333.com/)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并获取相应的平台电子证书。平台出具的学时证明是职称申报中学时认定的唯一依据,我市各级评委会将不再接收、认可其他任何形式的非平台出具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三、严格时限,督促完成注册与学习任务

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务必于  2026年4月30日前,组织并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尽快完成平台注册(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并按学习计划开展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要确保相关人员充分了解政策变化,提前规划学习时间,避免因未完成规定学时而影响后续职称申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稳过渡、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对于系统运行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共性操作建议,请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馈至广水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22-6268627)。



广水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