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武胜关镇谢家土门酿酒”等14个项目列入广水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广水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广水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14项)
传统技艺:10项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68 | VIII | 武胜关镇谢家土门酿酒 | 武胜关镇 |
69 | VIII | 蔡河镇黄土关炸米花 | 蔡河镇 |
70 | VIII | 陈巷镇连氏包粑 | 陈巷镇 |
71 | VIII | 吴店镇霉千张卷 | 吴店镇 |
72 | VIII | 吴店镇李三芝麻饼 | 吴店镇 |
73 | VIII | 广办道口烧鸡 | 广水街道办事处 |
74 | VIII | 广办酱干子 | 广水街道办事处 |
75 | VIII | 应办胡氏肥肠 | 应山街道办事处 |
76 | VIII | 应办刘四牛骨头 | 应山街道办事处 |
77 | VIII | 应办吴氏鱼面 | 应山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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