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规范广水市城区交通秩序,经广水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于2023年7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整治厢式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的通知》,并成立由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水市公安局、广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的工作专班,市限麻专班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执法专班,由城管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专班人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11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11名,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11名,各部门各司其职,未取得经营许可非法营运的由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罚,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由市公安局依法处罚,在人行道违停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罚。2023年8月1日开始整治行动,共查处车辆79台,2024年3月21日开始整治行动,共查处车辆32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