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省、随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根据《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免征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费的通知》(随城管执法委〔2023〕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市城管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征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及小型低风险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对2023年8月10日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社会投资的一般工业项目及小型低风险类建设项目免征建筑垃圾处置费。
2、其他类别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社会投资的一般工业项目及小型低风险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须及时向我单位报备核准并接受监管,不得擅自处置。
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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