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等。
(二)依申请公开。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公开表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信息公开意见箱收到1封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市政府办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股室和个人,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首先,加强了门户网站管理,按要求对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整合,适时更新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五)监督保障。首先,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业务工作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各自的权限和责任,规范门户网站,严把信息质量关。第二,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三,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条例,派员参加市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城管执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条,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水新闻”栏目采用信息16条。
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城管执法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2023年共计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提出的诉求问题,并予以积极回应。在“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答复群众诉求1017余件,在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办理信访件51件。及时、高效地回复工作,提高了行政效率,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拥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也没收到各类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相对欠缺,工作人员比较少,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群众对城市管理政策知晓率不够。我局在2023年度及时整改,2023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城管系统形成全员抓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办公室与业务股室之间沟通还不够到位,导致实际工作推进进程和信息公开时效上存在差距。2024年,为了更好的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增加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及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业务股室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2023年度,我局公开议案提案5件:《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3030号提案的答复》、《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3031号提案的答复》、《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3036号提案的答复》。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例如:机构领导、机构简介、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等栏目。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发布《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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