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长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因广水市长岭镇、马坪镇自来水供水公司经营主体发生变更,为规范长岭镇、马坪镇供水价格行为,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发改规〔2021〕1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130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市长岭、马坪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保持不变
居民生活用水为2.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为2.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洗浴、洗车)为5.00元/立方米。
二、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宿舍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四、城镇供水系统向农村延伸的供水原则上实行同网同价。
五、你公司要在醒目位置对供水价格进行公示,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年度审验。
六、以上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广水市物价局关于徐家河风景区自来水价格转为正式价格标准的通知》(广价 [2017]4号)和《广水市物价局 广水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马坪镇供水价格的通知》(广价[2019]3号)同时废止。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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