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广水市九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9-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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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新平委员: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广办主要路段设立禁止使用汽车高音喇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公安交警迅速成立专班,一是迅速开展约谈。专班人员与安顺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恒泰应广班线车辆广办场站负责人见面约谈,责令两家公司所属全部车辆禁止在城区使用高音喇叭鸣笛;二是迅速开展建设。在广水城区中山大道和解放路两端安装了禁止使用汽车高音喇叭鸣笛提示牌;三是加强巡查管控。对在广水城区使用高音喇叭鸣笛的车主,第一次予以警告提醒,第二次予以强制拆除。通过5个多月的巡逻提醒和管控,高音喇叭扰民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下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防止高音喇叭扰民现象反弹。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交管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广水人民。

广水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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