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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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广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市公安局相关信息。主动公开了包括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机构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各类信息。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条例》要求,编制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今年又进行了完善,依据参考文本,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正和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广水市公安局安排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在广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开各类信息241,局领导接受媒体公开访谈在广水网上公开,每周向市政府上报政务网维护运行工作情况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广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通过广水政府网站公开通告5条,作出行政许可22934起,行政处罚110959起、行政强制2253起,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959

行政强制

22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广水市公安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广水市公安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2起(2021年7月21日,随州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广水市公安局作出的广公(郝)行罚决字【2021】687号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9月13日,广水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广水市公安局作出的广公(十)行罚决字【2021】800号行政处罚决定)。其他结果2起,2起均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未结1起,目前法院还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未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2

0

4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任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在确保涉密政府信息不泄露的基础上,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广水市公安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建议1件、提案9件),其中主办6件(建议1件、提案5件)、会办4件(提案4件),实现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100%。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我们主动公开了主办件4件(广水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和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八届五次会议第21020号、第21027号、第21032号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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