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请示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我市认真对照“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要求和考核验收标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农村公路营运水平和效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市自启动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创新实干,始终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作为筑梦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助建美丽乡村的有利机遇和重要抓手,建机制、强保障、实推进、促发展、惠民生,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达360公里,助推了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促进了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群众得到实惠。 按照《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鄂交农〔2017〕90号)文件和《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交发〔2022〕22号)文件的标准和要求,我市认真梳理,逐条落实,均已达标,符合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标准,已具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申报条件。
经广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市申报2022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特此请示。
广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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