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权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拍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审批、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的推荐工作以及教师、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大学后继续教育、成人自学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组织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申报审批干部任免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广水市教育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二)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学校基建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基础教育股(职教股)、教育行风建设管理股、法制和学校安全管理股(信访股)、审计监督股。
(三)下设部门(单位)1个,分别为:广水市教育局。
(四)挂牌机构8个,分别为:广水市教育资助中心、广水市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广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广水市电化教育馆、广水市教学研究室、广水市教师发展中心、广水市校外活动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2026年广水市教育局预算由0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0家;
2.无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
(二)2026年广水市教育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97人。
1.核定编制99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79名。
2.实有人员197人,其中:在职在编79人;离休1人;退休102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15人(借出人员1人、借入人员10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收入总预算6138.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76.73万元,上年结转2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81万元,同比减少12.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0.16万元,单位资金收入减少122.7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收入增加,其中:增加小规模学校食堂运行费42万元,增加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资源包》54.4万元,数字食堂运行维护费20.4万元;二、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98.58万元,单位资金收入结转比上年减少562.7万元。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112.47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630万元。
(二)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支出总预算613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减少863.81万元,同比减少12.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320.16万元,单位资金支出减少122.7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增加小规模学校食堂运行费42万元,增加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资源包》54.4万元,数字食堂运行维护费20.4万元;二、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支出比上年减少498.58万元,单位资金结转支出比上年减少562.7万元。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476.7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662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9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742.47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教育支出605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4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75万元;资本性支出40.9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3666.47万元;运转类支出1342.34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129.92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396.26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2万元,同比减少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0.16万元,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98.58万元,导致今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96.26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2万元,同比减少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320.16万元,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498.58万元,导致今年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178万元。
1.财政拨款支出:教育支出530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6.26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2万元,同比减少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320.16万元,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498.58万元,导致今年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17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336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4.47万元,运转经费132.04万元,项目支出1127.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2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2万元,公用经费5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教育支出530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67.98万元,较上年增加792.57万元,同比增加2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一是2025年工资调标,导致2026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5年2月调入教师9人,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3556.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8.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711.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1.5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4.67万元,同比减少53.87%,主要原因是:2026年用单位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四)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4.67万元,同比减少53.87%,主要原因是:2026年用单位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03.72万元,较上年减少699.78万元,同比减少34.93%,主要原因是:2026年的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办公费包含自有资金安排的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9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有资金结转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41.92万元。
其中:办公费663.9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68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2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61.8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政府采购总预算87.1万元,较上年增加18.66万元,同比增加27.26%,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比上年增加。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6.2万元,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同比增加33.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金额增加;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9万元,较上年减少2.94万元,同比减少76.56%,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采购中的打印纸是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万元,较上年减少50.24万元,同比减少73.41%,主要原因是:今年货物类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工程类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9万元,较上年增加68.9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为今年印刷费预算达到政府采购标准,将印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为3455.18万元,较上年减少842.72万元,同比减少19.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资金支出增加及资产报废导致国有资产减少。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2310.17万元,较上年减少839.09万元,同比减少2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资金支出增加;固定资产1145.01万元,较上年减少3.63万元,同比减少0.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产报废处置19.74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6112.04平方米,价值875.9万元;土地9896平方米,价值111.5万元;车辆2辆,价值31.6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8.9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6.97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单位资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4.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2026年用单位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单位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单位资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单位资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4)公务接待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2026年用单位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
(二)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三)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有四个,分别为:(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4)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年度目标有四个,分别为:(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4)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二)长期目标(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幼儿人数≥8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幼儿人数确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180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4267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前幼儿在园人数确定。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幼儿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及龄儿童入园率≥85%,依据广水市历年幼儿入园实际情况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入园对象满意率≥95%;幼儿园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62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1528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人数确定。校舍维修面积=50060平方米,改建修复围墙长度=2127米,依据2026年校舍维修工作计划确定维修面积。资助标准小学=1250元/生学年、初中=15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720元/年、初中=94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校舍维修单价在400元-1000元/平方米之间,依据广水市市场行情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98%,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义务教育学生比重≤5%,根据2026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1750人次,其中:高中助学金资助人数≥1750人,高中免学费资助人数≥152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高中教育公用经费人数=10093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高中资助标准=2300元/生,重点高中免学费标准=1800元/生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126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7:3,根据上级文中考招生文件确定指标值。高中公用经费受益学校数=5所,依据2026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4)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4551人,其中:中职免学费全年资助人数≥4550人,中职助学金全年资助人数≥6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资助标准=23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中职免学费标准=24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依据2026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免学费对象满意率≥95%。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三)年度目标(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幼儿人数≥8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幼儿人数确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180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4267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前幼儿在园人数确定。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幼儿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及龄儿童入园率≥85%,依据广水市历年幼儿入园实际情况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入园对象满意率≥95%;幼儿园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2)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62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1528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人数确定。校舍维修面积=50060平方米,改建修复围墙长度=2127米,依据2026年校舍维修工作计划确定维修面积。资助标准小学=1250元/生学年、初中=15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720元/年、初中=94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校舍维修单价在400元-1000元/平方米之间,依据广水市市场行情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98%,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义务教育学生比重≤5%,根据2026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1750人次,其中:高中助学金资助人数≥1750人,高中免学费资助人数≥152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高中教育公用经费人数=10093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高中资助标准=2300元/生,重点高中免学费标准=1800元/生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126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7:3,根据上级文中考招生文件确定指标值。高中公用经费受益学校数=5所,依据2026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4)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4551人,其中:中职免学费全年资助人数≥4550人,中职助学金全年资助人数≥6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资助标准=23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中职免学费标准=24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依据2026年教育工作计划确定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免学费对象满意率≥95%。依据教育局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教育督导工作保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设立项目,广水市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2026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组织各级责任督学及片区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市所有学校进行专项和经常性督导,2026年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经常性督导全覆盖。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数量=194所,依据2026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专项和经常性督导覆盖率=100%,专项和经常性督导频次为每月至少1次,依据2026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专项和经常性督导时间为2026年全年,依据2026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社会对教育评价逐年提高,依据2026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满意度指标:受督导学校满意度≥85%,依据2026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二)“小规模学校食堂运行补贴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广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材料《关于广水市“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作战图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设立项目,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小规模学校食堂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市15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共21所,按每校每年2万元进行补贴,用于学校食堂水电气、房屋修缮、设施维护等,减少非食材成本性支出,争取食材入口率达到75%以上,确保小规模学校食堂正常运营。2026年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4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减少小规模学校非食材成本性支出,争取食材入口率达到75%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小规模学校数量=21所,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确定此指标。小规模学校认定精准率=100%,食材入口率≥75%,依据2026年教育局勤办对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资金按月拨付,依据2026年教育局勤办对学校食堂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小规模学校食堂正常运转率100%,依据2026年教育局勤办对学校食堂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满意度指标:小规模学校师生对食堂满意度≥85%,依据2026年教育局勤办对学校食堂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三)“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资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2019年3月1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 由市教育局按比例把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制定具体评选实施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依据分配名额择优评选,评选结果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补助办法:一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城市规划区内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在职在岗期间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二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城市规划区内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骨干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其中本级配套50%。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484万元,其中:24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2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2028年广水市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评选671人,省财政厅共下拨广水市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经费726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省财政、市财政各300元),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含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于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人数=671人,依据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计划指标确定。补助发放准确率=100%,补助发放及时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标准=7200元/人/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满意度指标:项目学校教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四)“广水市教学质量监测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国教督办【2015】4号、广财发【2017】113号、鄂教督【2012】11号设立项目。项目实施共分三个部分:1、对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教学评估;2、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监测;3、对义务教育学科进行调研。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90.67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0.67万元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年对六年级和八年级进行一次全市统一学业水平测试,对九年级上下学期进行四次统一学业水平测试,对其他年级每学期期末进行质量监测。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抽考次数=1次,统考次数=5次。依据2026年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质量监测小学单科合格率=80%,质量监测小学单科优秀率=30%,质量监测初中单科合格率=60%,质量监测初中单科优秀率=5%,依据2026年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小学抽考完成时间2026年6月底前,初中统考完成时间2027年1月底前,依据2026年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整体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依据2026年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满意度指标:试卷命题满意度≥98%,依据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五)“四考保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依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教财(2015)8号)设立项目,根据国家政策每年进行高考、中考、学考、成考的报名、组考工作以及标准化考点设备常态化运行维护工作。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376.7万元,其中:274.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2.5万元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考点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保障高考、中考、学考、成考等国家教育考试的顺利实施,确保考试安全、公平、有序,提升考试组织效能与社会满意度。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标准化考点数=9个,标准化考场数=425次,参加高考人数=6200人,参加学考人数=10500人,参加中考人数=8300人,参加成考人数=1900人,中考实验操作考试人数=16800人。依据2026年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考试安全事故率=0,设备质量达标率=100%,依据2026年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当年考试完成率=100%,设备采购完成时间为2026年5月底前,依据2026年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益学生人数=33500人,考试设备利用率=100%,依据2026年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满意度指标:考生与家长满意度≥98%,依据2026年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六)“广水市校车安全管理资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等事项会议纪要》设立此项目,用于人脸识别系统、平台管理经费以及对全市50辆校车进行补贴,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年全年投入50万元,规范校车运行,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校车数量=45辆,依据校车管理办公室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校车运行合规率=100%,依据校车管理办公室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项目总成本=50万元,依据校车管理办公室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校车奖补资金发放时间=2026年12月底前,依据校车管理办公室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
效益指标:校车运营安全率=100%,依据校车管理办公室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
满意度指标:校车项目受益学生、家长综合满意度≥95%,依据校车管理办公室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
(七)“民办高中教育免学费补助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设立项目。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上级资金占80%,本级资金配套20%。全市3所民办高中学生免学费资金指标由教育局代列并支付到学校。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75.1万元,其中:15.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校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学费覆盖率100%,全年完成3所民办高中596名学生免学费补助,资助标准为1260元/生/学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高中免学费人数=596人,依据2026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重点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1800元/人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126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教育工作计划中确定的受助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八)“民办中职教育免学费补助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设立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比例为地方配套20%,中央和省级各占40%,我市民办中职正路学校免学费资金由教育局代列并支付到学校。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350万元,其中:1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1750名民办中职学生免学费的资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高中免学费人数=1750人,依据2026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中职免学费标准=2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教育工作计划中确定的受助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九)“民办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设立项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生补助标准2500元/生/学年,一般贫困生补助标准2300元/生/学年,地方配套20%,中央、省级各占40%。民办学校指标由教育局代列,并支付到学生家长银行卡。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145万元,其中:2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6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年完成620名民办高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标准,其中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为20%。中央、省级各占40%。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高中助学金人数=620人,依据2026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特困高中生助学金标准=2500元/生/学年,一般贫困高中生助学金标准=23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教育工作计划中确定的受助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十)“民办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经费”
1、主要内容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设立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对应年级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上级资金80%,本级配套资金20%。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55万元,其中:1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4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年完成236名民办中职学生的资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标准。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中职助学金人数=236人,依据2026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资助标准达标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特困中职生助学金标准=2500元/生/学年,一般贫困中职生助学金标准=23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依据教育工作计划中确定的受助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十一)“义教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资源包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及《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设立项目。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费用明确由地方财政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54.38万元,其中:54.3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6年采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材,在每学期开学前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人手一套。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人数=33308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人数=25172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设定此指标。采购综合实践活动教材合格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综合实践活动教材发放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依据2026年勤办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受助学生人数=58480人,依据2026年勤办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满意度指标:综合实践活动教材学生教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十二)“数字食堂建设维护资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广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材料《关于广水市“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作战图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设立项目。学校食堂进行数字化运行后,所有的设备及平台每年要进行运行维护,预计维护费用在6-7元/生。全市共有10.2万学生,共需费用71.4万元左右,经与银行协商,市政府每年按生均2元承担204000元,剩余费用由银行承担。2026年安排预算资金20.4万元,其中:20.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政府配套数字化食堂运行维护费用20.4万元,确保中小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中小学校学生总人数=10.2万人,依据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设定此指标。食材入口率≥75%,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设备维护及时率=100%。依据2026年勤办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设备利用率=100%,受益学生人数=10.2万人,依据2026年勤办工作计划设定此指标。
满意度指标:学校师生对食堂生活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