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简称“双减”),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发现义务教育学校违反“双减”政策的,可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253716)、市教育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6233315)、市纪委监委信访室(6243040)实名举报;
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政策的,可向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6231955)、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科(12315)实名举报。
广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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