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11-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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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君委员: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教师长期人岗分离问题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广水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对广大教职工的关注。您提出的提案,建议很好,对于积极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彻底理顺教师组织人事关系,大力促进师资力量优化配置,逐步形成“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新机制有着深远建设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工作专班。根据中共广水市委《关于解决教育突出问题的纪要》(〔2017〕第6号)“解决借调教师人事关系问题,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成专班,摸清底数,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与外,分别拟订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今后,城市规划区内学校之间、镇际学校之间教师调配,由市教育局集体研究后,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因城市规划区内学校教师编制紧缺、学科不配套,需从农村学校调配教师的,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目前市政府已经批准100余(城市规划区之间借调和乡镇之间借调)理顺人事关系,亟待相关部门审核完善手续。

二、推进市管校聘管理改革。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水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广水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进岗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市管校聘”工作积极引导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彻底理顺中小学教师组织人事关系。

三,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每年都要有计划性的组织教师招录工作,严格按照“退一补一”的标准核定编制补充数量,有编就补,退多少补多少;建立健全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每年招录教师数量不低于自然减员数量,优化教师学科和年龄结构。同时,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适度增加一定比例的机动编制及时补充教师预留空间,以解决好教师因病、外出培训学习等突发情况带来的用人困难

四、规范教师流动程序建议五个规划区学校之间、农村镇际之间相互调剂的教师可由教育部门理顺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报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并备案;对农村借调入城的教师由人社、编制、教育部门组成专班,清理核定应广城区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教师数,在编制有空缺情况下,按借入教师的借入年限、年龄及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借调教师理顺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对超编学校及不合格的教师暂缓考虑。今后对规划区内学校之间、镇际学校之间的教师调配,由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地的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分管教育市长审核后落实。对规划区内学校教师编制空缺、学科不配套等原因需在农村学校调配教师的,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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