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教发〔2022〕16号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水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市管各民办学校: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号)、鄂教后勤〔2022〕2号及随教文〔2022〕10号文件要求,现将《广水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水市教育局 广水市财政局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广水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进一步聚焦2021年以来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的相关问题,此前专项整治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纳入整治范围,重点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二、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经费保障,指导学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完善学校食堂财务监督检查机制等。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到全覆盖。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到各基层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列出问题清单,联合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有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中下旬)
根据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做好专项整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结合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于5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送勤办。
(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知立改,6月底前完成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各校主动公开食堂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0722-6247866),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校主动联系相关部门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校深入问题排查。市教育局继续派出督导指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并把中小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各地各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整改,市教育局对发现的中小学校学生餐“微腐败”问题将严肃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4.组织“回头看”。市教育局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5.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制定的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等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市教育局在年底之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 12月底前)
市教育局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上来,以有力整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主动积极地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工作实效。各地各校要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认真总结各地各学校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镇办、市直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广水市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2-624786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