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中学,局相关科室站:
《广水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工作中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们。
附件:广水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办法(试行)
2020年4月8日
附件:
广水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市教育局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必须是全市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近两年年检定为合格等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民办幼儿园。
二、发放原则
重点扶持办园水平高、办园条件好、办园规模大、师资队伍强、办园行为规范、社会效益好,以及当年度办园条件明显改善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对象确定
依据《广水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评分表》,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逐园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据当年资金额等确定拟发放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数量。奖补对象分为若干等次,每个等次奖补资金一样。
四、发放程序
(一)逐园评分。民办幼儿园自评,各镇办中心中学初评,市教育局复评核定得分;
(二)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三)确定发放对象、等次及奖补金额;
(四)报市财政局审定后发放。
附:《广水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评分表》
附:
广水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发放评分表
幼儿园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及说明 | 自评 | 初评 | 复评 | 备注 |
一、办园条件(40分) | 生均占地面积大于12m2得10分,每个教室面积大于90 m2得10分,生均建筑面积大于9 m2得10分,生均户外活动面积大于2 m2得10分,达不到的该小项不得分 | ||||
二、安全管理(25分) | 人员配备齐全(7分),设施设备完善(7分),各项制度落实(7分),每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或有但能整改到位(4分) | ||||
三、办园水平(25分) | 省级示范园25分,市级示范园20分,一级园15分,二级园10分,三级园5分 | ||||
四、师资队伍(20分) | 园长持证(5分),每班至少1位持证教师(5分),每班达到“两教一保”(10分) | ||||
五、保教管理(20分) | 办园行为规范,没有“小学化教学”现象20分,有“小学化教学”该项不得分 | ||||
六、表彰奖励(20分) | 省级20分 ,地市15分,市县10分,镇办5分,取最高得分。 | ||||
七、办园规模(20分) | 城区规划区内300人≤幼儿<360人得20分, 240人≤幼儿<300人得15分,180人≤幼儿<240人得10分,少于180人得5分;其他地区240人≤幼儿≤360人得20分,180≤幼儿〈240得15分,120≤幼儿<180得10分,幼儿少于120人得5分 | ||||
八、办园投资(15分) | 总投资≥400万元得15分,300万元≤总投资<400万元得12分,200万≤总投资<300万元得8分,100万元≤总投资<200万元得5分,总投资小于100万不得分 | ||||
九、财务管理(15分) | 收入全部入账(8分),支出有凭证(3分),档案资料齐全(3分)保教费总额的3%用于资助幼儿(1分) | ||||
十、加分项 (20分) | 当年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加20分,500万元≤投资<1000万元加15分,300万元≤投资<500万元加10分,200万元≤投资<300万元加5分 | ||||
十一、减分项(-50分) | 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处罚的,实行扣分,省级-30分,地市-20分,市县-10分,镇办-5分,累次计算,最高不超过50分 |
园长签名: 初评人: 复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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