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8日,您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途径反映如下问题(信息系统编号.....):诉求与理由是:1.三级士官转业,应随家属安置到一医院,后安置到住建局,存在安置不合理,冒名顶替等问题;2.要求补发其退休前住房公积金、奖励性工资15万余元等问题;3.其儿子聂*建(林业系统职工)2023年度绩效工资未发放到位问题。针对上述信访事项,我们于2024年4月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1、对聂*猛反应其儿子聂*建三级士官转业,应随家属安置到一医院,后安置到住建局,存在安置不合理,冒名顶替的问题。此问题应由市安置办给予解释。
2、对聂*猛要求补发退休前住房公积金、奖励性工资15万余元等问题。
经查,聂*猛同志2008年调入广水市林政稽查大队工作,该单位性质属自收自支、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单位收入只能解决职工的部分工资待遇。2014年林业局为维护林业系统安全稳定,积极争取上级及各相关部门支持,筹划解决单位职工养老问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筹资将林业系统所有职工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但因资金紧张无力解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20年11月将聂*猛住房公积金纳入局机关缴纳,直至退休。因此,缴纳多少享受多少,不存在补发的问题。林业系统奖励性工资严格按照考评结果统一发放,不存在补发的问题。
3、对聂*猛反应其儿子2023年度绩效工资未发放到位的问题。
经查,广水市林业局除全额事业编和差额事业编绩效工资财政拨付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度绩效工资因资金困难暂未发放。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水市人民政府或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复查申请。
经办(联系)人:陈*涛、严*民 联系电话:6232135
广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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