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五)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一○)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一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广水市民政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二)内设机构1个,分别为:广水市民政局。
(三)下设部门(单位)8个,分别为:社会福利院、广水市殡葬所、广水市救助站、阳光福利院、应山办事处福利院、广水市救助中心、马坪福利院、婚姻登记处。
(四)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2025年广水市民政局预算由9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民政局本级。
2.纳入部门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8家,分别是:社会福利院、广水市殡葬所、广水市救助站 、阳光福利院、应山办事处福利院、广水市救助中心、马坪福利院、婚姻登记处。
(二)2025年广水市民政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29人。
1.核定编制68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55名。
2.实有人员133人,其中:在职在编65人;离休0人;退休68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此处上传《2025年部门预算表》PDF版)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收入总预算666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50.5万元,上年结转321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6.65万元,同比增加7.88%,主要原因是:殡葬项目改革,所需资金大。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32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2864.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25万元。
(二)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支出总预算666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486.65万元,同比增加7.88%,主要原因是:殡葬项目改革,所需资金大。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450.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3211.25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7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64.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25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64.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76.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3.2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631.52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947.92万元;运转类支出81.79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5632.05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636.75万元,较上年增加1125.58万元,同比增加20.42%,主要原因是:殡葬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64.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36.75万元,较上年增加1125.58万元,同比增加20.42%,主要原因是:殡葬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64.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2.12万元,较上年减少843.45万元,同比减少18.2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34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92万元,运转经费56.79万元,项目支出2445.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32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321.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8.18万元,较上年增加278.82万元,同比增加38.76%,主要原因是:殡葬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947.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1.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50.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5.29万元,较上年减少68.21万元,同比减少92.8%,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车购买预算计划。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减少72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车购买预算计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此预算计划。
(四)公务接待费5.29万元,较上年增加4.49万元,同比增加561.25%,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预计较少,无法保障全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864.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69.03万元,同比增加219.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底上级下达1256万元政府性基金,12月未使用完毕造成大量结转。
1.按支出来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864.64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分: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64.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1.79万元,较上年增加59.84万元,同比增加500.96%,主要原因是:依据2024年实际情况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6.79万元。
其中:办公费3.51万元;印刷费0.5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12.5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采购总预算610.25万元,较上年增加512.25万元,同比增加522.7%,主要原因是:殡仪馆改扩建,单位新进人员增加设备。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25万元,较上年增加152.25万元,同比增加155.36%,主要原因是:殡仪馆改扩建,单位新进人员增加设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0万元,较上年增加36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新增殡仪馆改扩建支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5年年初资产总额为9494.21万元,较上年增加687.41万元,同比增加7.81%,主要原因是:登记新购入资产并补登漏登记资产。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固定资产9494.21万元,较上年增加687.41万元,同比增加7.81%,主要原因是:登记新购入资产并补登漏登记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8164.42平方米,价值5492.61万元;土地112571.5平方米,价值962.3万元;车辆11辆,价值150.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36.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652.6万元。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二)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1.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提升养老服务水平;3.提升殡葬服务能力;4.优化基层治理格局;5.提升民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年度目标为:1.聚焦群众期盼,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2.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亮点纷呈;3.坚持以民为本,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
(二)长期目标:1.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优化基层治理格局,提升民政信息化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慰问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人数≥4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仪馆改扩建面积2410.8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健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供给扩大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孤儿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服务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高龄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三)年度目标:1.聚焦群众期盼,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亮点纷呈,坚持以民为本,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慰问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人数≥4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仪馆改扩建面积2410.8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健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供给扩大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孤儿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补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服务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高龄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此处上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版)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乡村振兴项目”
1.主要内容是:按季度拨付驻村补助,确保补助发放到位。2025年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乡村振兴、保障驻村人员补助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乡村振兴数量=1个村,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乡村振兴工作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村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驻点村村民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此处上传重点项目对应《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申报表》PDF版)
(二)“创建活动项目”
1.主要内容是:安排红色教育革命活动,争取党建活动达标。2025年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2.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党建活动达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创建党员先进支部=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安排红色革命教育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学习活动达标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对红色教育的认知度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单位党员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三)“老龄工作项目”
1.主要内容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七一”老年书画作品展及文艺汇演、“敬老月”老年书画展及文艺汇演;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教育。2025年预算安排18.1万元,其中:18.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和老年友好社区创建能顺利开展;倡导老有所为,保障老年书画展和老年文艺汇演顺利开展;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老年证办理正常运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老年书画作品展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文艺汇演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龄工作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活动举办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敬老爱老氛围、惠老政策落实日益浓厚全面落实,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人优待政策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老年人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四)“社会组织培育引导项目”
1.主要内容是: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社会组织评估专项经费;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印刷;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2025年预算安排10.55万元,其中:10.5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审计社会组织数量=2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次数≥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登记证书印刷≥50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培训、交流活动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社会组织业务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工作影响力有所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有所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逐渐稳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社会组织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五)“儿童福利项目”
1.主要内容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学习、培训、会议、检查等工作经费。未保中心履行相应职责所需办公经费、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工作经费。指导各镇办建立未保站的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当年学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成效。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孤儿助学人数=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助学金发放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助学金发放完成12月底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减少孤儿辍学有效减少,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增强社会对孤儿群体的关注和关爱逐渐增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保障孤儿接受教育有效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孤儿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服务,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型、关爱型救助服务,对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进行帮扶服务,及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对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妥善安置滞留的“三无”流浪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社会保障效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2025年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6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及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对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妥善安置滞留的“三无”流浪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社会保障效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流浪乞讨救助人数≥3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全覆盖巡查次数≥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及时到达救助现场并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40分钟内,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减少孤儿辍学有效减少“兜底线、救急难”效果有所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七)“惠民殡葬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具有广水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广水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进行遗体火化的人员,免除五项基本丧葬费用和生态安葬奖励。开展殡葬宣传引导、突出问题整治、实施全域火葬等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518万元,其中:51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施全域火葬规模≥5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制作殡葬改革动画宣传片=1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制作、印发宣传海报≥8000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殡葬改革送戏下乡宣传活动≥10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发宣传册数量≥200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全市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全年火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全域火葬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应发补助金及时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八)“广水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1.主要内容是: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6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升殡仪馆改服务能力,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殡仪馆改扩建面积=2410.8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殡仪馆改扩建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预计开工时间12月底之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殡葬服务供给扩大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养老体系建设项目”
1.主要内容是:兜底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和建设维修需要,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建设一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培养养老护理人才,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转,支持福利院改造提升,购买护理床和护理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高龄津贴按照由老年人向户籍地的 社区(村)申报,镇(办)提出审核意见,市民政局审批进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确定为失能登记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2025年预算安排3524.3万元,其中:3524.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善广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补齐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支持运营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老年福利应补尽补,维护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福利院运营补贴个数=2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人数≥1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90-99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人数≥2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80-90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助人数≥178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人数≥41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人数≥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人数≥27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特困供养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个数=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个数=6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个数=17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个数=4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2024年适老化改造户数≥35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机构责任险保险人数≥7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失能老人鉴定人数≥3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购买护理型张数≥100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老年人助餐人数≥4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个数=2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的数量=409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张数≥50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幸福食堂补贴个数≥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特困供养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建设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适老化改造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机构责任险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失能老人鉴定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购买护理型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老年人助餐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逐步扩大,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逐步健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高龄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传统救济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十)“慈善总会项目”
1.主要内容是:一助学支教开展慈善救助、二救急助困开展慈善救助、三助医关怀开展慈善救助、四安老助孤开展慈善救助、五助力乡村振兴。用于慈善总会业务活动工作经费支出、正常运转日常费用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14.6万元,其中:14.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公益援助,助学、助医、助困、乡村振兴等项目,参与五社联动传播慈善文化。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交流检查次数≥6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聘请工作人员=2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下基层督办次数≥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刷宣传册子份数≥500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职员工作完成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发放宣传资料完成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仪馆改扩建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验收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预计开工时间12月底之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救助工作正常运转保障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十一)“春节困难群众慰问项目”
1.主要内容是:按照惯例,在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都会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优秀党员、劳动模范、退休老干部、福利机构、优秀民营企业等单位个人开展走访慰问。2025年预算安排64.2万元,其中:64.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慰问工作高质量完成。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慰问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残疾人、孤儿人数≥1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慰问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残疾人、孤儿户数≥72户,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慰问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人数≥4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困难群众慰问工作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春节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困难群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十二)“殡葬改革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招聘7名辅警(6人轮岗上岗值班,1人备勤)),按现行辅警待遇,每年需支付工资420000元(7人x60000元/人)、保险费用126000元(7人x18000元/人)、四季服装费30100元(7人x4300/人)、装备费4760元(7人x680元/人)计580860元。此外,还需配备警务室标识标牌等计15570元,警务室办公设备25840元。共计622270元/年。对自愿上交棺木,抵扣殡仪馆骨灰盒的建议按照每年上交棺木1500副,对殡仪馆予以补助,共计15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据实结算。殡葬所日常收入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912万元,其中:91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智慧殡葬,做到殡葬基础设施条件持续优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殡葬服务市场规范有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棺木回收副数≥1500副,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保障人数=4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设立警务室=1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棺木回收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用品购置质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设立警务室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及时兑付棺木=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殡葬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工作人员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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