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清单 | |||
序号 | 股室 | 工作要点 | |
1 | 办公室 | 日常性工作 | 1、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月度工作例会、主题党日学习等各类学习研讨活动,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 2、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3、推进机关管理建设; 4、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开展普法活动、业务培训;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6、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创建活动; 7、落实保密管理、信访、网络安全等工作; 8、加强调研宣传、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9、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
重点项目 | 1、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2、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开展纪法教育、警示教育,问题整治等活动。 3、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加强教育培训。 | ||
创新事项 | 1、建立并运营广水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 ||
2 | 规划财务股 | 日常性工作 | 1、加强民政项目谋划,力争省民政厅、发改委更多的项目资金落实落地,为民政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拟定合理化资金分配方案,确保各项资金规范化管理使用,资金使用公开经常化。 3、高质量完成民政统计工作,保证各项报表数据真实反映民政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
重点项目 | 无 | ||
创新事项 | 无 | ||
3 | 社会组织管理股 | 日常性工作 | 1、坚持党领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会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备案管理制度; 3、推进社会组织信用管理,落实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做好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换届、注销清算审计工作。 |
重点项目 | 1、推动落实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制度和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 2、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布局,提高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居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登记比例。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3、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开展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比等专项治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 4、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5、推进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培育引导“以奖代补”项目有序开展。 | ||
创新事项 | 1、建立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 ||
4 | 儿童福利股 | 日常性工作 | 1、精准认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 2、扎实开展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适龄困难儿童免费学历教育等助学项目落实,实现应免尽免、应助尽助。 3、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排查、认定,建立、更新管理台账和信息系统数据。 4、注重收养登记政策法规宣传,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
重点项目 | 1、扎实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 2、“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年度活动”项目。 3、协助市妇儿工委建设儿童之家,培育省级示范性儿童之家。 | ||
创新事项 | 1、推动新版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做好信息录入、动态更新工作。 2、开展儿童主任风采展示,做好省第二届“荆楚最美儿童主任”宣传推介,力争广水有人上榜。 3、突出关爱帮扶典型个案,宣传一批典型事迹。 4、有效利用未成年人联席会议机制,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帮助困境儿童解决困难。 | ||
5 | 养老服务股 | 日常性工作 | 1、按时发放高龄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和传统救济。 2、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机构护理员,提升护理水平。 3、购买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提升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 4、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
重点项目 | 1、提高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和中心城区社区幸福食堂覆盖率,开展助餐服务。 2、完成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任务。 3、完成32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 4、开展低保家庭失能集中照护工作,及时发放救助补贴,实行动态管理。 5、持续推进社会福利院改造提升,继续推行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 6、开展公办养老服务财务审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 7、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机构建筑、消防、食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8、持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 9、完成随州市、广水市民生实事。 | ||
创新事项 | 完成乡镇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 | ||
6 | 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 日常性工作 | 1、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推动建立行政区划调整请示报告制度。 2、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严格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及备案公告制度,规范标准地名使用和地名标志管护。 |
重点项目 | 1、推进广水市“乡村著名行动”。全面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排查,挖掘乡村地名文化资源,梳理汇总“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命名不规范”、“命名未上网”等情况,开展地名设标、门牌编制和安装、地名信息采集上图等工作。 2.做好全省乡级勘界工作“回头看”,完成乡级勘界档案整理及上级验收工作。 3.牵头完成豫鄂线,浉河广水段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加强界桩管护,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 ||
创新事项 | 1、深入研究“乡村著名行动”成果应用服务方法,探索后续“地名+”措施路径。 | ||
7 | 社会事务股 | 日常性工作 | 1、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 2、惠民殡葬政策落实。 3、指导婚姻登记处做好日常婚姻登记办理、补发工作,持续推进“跨省通办”,规范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开展日常性工作。 4、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5、指导救助管理站做好日常站内救助、主动救助、寻亲服务、落户安置、站外送医、救助回访、源头治理。 |
重点项目 | 1、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2、全域火葬政策落实。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扩。 4、指导救助管理站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 5、组织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宣传。 6、持续推进救助站建设,在工业基地双岗社区三组征地10亩,建立新的广水市救助管理站。 | ||
创新事项 | 1、清明节绿色文明殡葬公益宣传活动。 2、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 3、开展集体颁证活动。 | ||
8 | 社会救助中心 | 日常性工作 | 1、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宣传。 2、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分开发放,提升其生活质量。 3、精准落实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政策,将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4、健全临时救助相关制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5、通过申请人自主申报、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采集辖区内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并上传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不断完善。要提高源头数据采集、核查、录入的准确性,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可靠。 6、各地要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当地其他部门的数据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7、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规范落实低保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持续推进扩围增效。 8、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增强部门协同配合和资源统筹能力,推动专项救助向全体低收入人口延伸。 9、配合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10、与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 11、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完善数字监督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整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2、借助年度大核查,开展救助台账数据大排查,完善台账数据信息,做到信息完整、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动态管理。 13、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处置信访舆情,加大信访数据和案例分析应用。 |
重点项目 | 1、按照省、随州市2024年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指导意见,结合广水市2023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实际,科学合理测算全市2024年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同意后报随州市政府确定、公布和执行。 2、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3、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镇(街道、开发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 4、开展“救助服务提升年”行动,加大在册保障对象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规范信息公开、公文使用等基础工作,提高救助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5、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救 助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分级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6、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46号),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增强社会救助有效供给。 | ||
创新事项 | 1、重点围绕综合救助、服务类救助、综合治理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创新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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