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省内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 发布时间:2023-05-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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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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