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建立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和项目库相关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资金分配,做到资金分配公开透明。
(二)建立和落实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财务监督和财务检查制度,加强二级单位预算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加大财务指导力度。每年会同审计部门对二级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加大二级单位财务的监管力度,防范财务风险,促进财务管理进一步健康发展。
(三)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将业务经办、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严格进行分离,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二是规范二级单位收费和资金存放管理行为,实行银行账户只开展收入和缴存到财政专户业务,做到每月报送收支报表。三是应收未收款项在账务中要如实反映记录,费用减免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随意减免。
(四)加大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会计记账行为
规范会计科目,所有收入、支出均应核算入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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