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膳食管理,切实提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7月25日,随州市民政局印发《随州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膳食工作指引(试行)》,8月1日,广水市民政局召开养老机构膳食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印发《2025年“沉浸体验·护老暖心”六个一活动方案》。会后,各地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膳食指引执行,每周公示食谱,成立膳食监督小组,民政局、民政办同步开展调研、陪餐、同住体验活动,组建专班督办膳食落实情况,活动总体成效显著。
但在各级纪委、民政专班暗访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部分落实不到位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现提示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院长是膳食服务安全和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厨房从业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担子,将膳食管理责任、执行标准落到实处。
二、规范采购储存。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和蛋、奶等常用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询价程序确定供货商,签订物资采购供应协议,并索要供货商的相关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规范填写食材采购台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不遗漏。储藏间保持干净整洁,配置货物架,统一归置物品;定期盘点库房、冰箱存货,防止过期、霉变。采购协议、供货商相关资质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备案。
三、严格膳食标准。在显著位置公布每周食谱,每周提供的荤菜不少于4种肉类,素菜不少于8种蔬菜类。每日食谱注重营养搭配,每人每天早餐不少于1个鸡蛋(或其他蛋类)、1杯牛奶或相当量的奶制品、适量豆制品(豆浆、豆腐等)、1-2种主食;中餐不少于四菜(2荤2素)一汤;晚餐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易消化的膳食;每天不少于1份水果。为充分发挥膳食监督小组作用,每日食谱须经监督小组签字确认,每周一将上周食谱报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备案管理。
四、规范食品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品种(菜、汤、主食)、每批次不少于125克样品,并做好标签、每餐留样清单记录。配备专用留样柜,留样时间达48小时以上。
五、开展膳食评议。每季度,各镇办开展一次陪餐活动,围绕食谱公示情况、营养搭配合理性、菜品种类数量及口味、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采购程序规范性、基本生活费结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广泛征集福利院老人意见。
六、规范资金使用。每月食材采购费用占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的比例不得低于70%(城市集中不低于550元,农村集中不低于519元),做到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长期出现大量结余,对存在此类情况的机构,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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