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严防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根据随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安办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结合部门职能,特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攻坚推进火灾防控,有序衔接消防安全,实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
三、工作内容
(一)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机械、产地粮食烘干、渔业船舶、渔药经营店、农业设施、畜禽养殖场、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等方面,全面排查监管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集中检查和常态监管,保持检查整治高压态势。
(二)单位设施消防安全。对自用办公楼和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车库、配电房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车车辆安全使用情况等;对水电线路、消防设施等要逐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老旧房屋消防安全。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在册C、D级危房、擅自变动的房屋,及时对老旧房屋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有序开展危旧房屋治理。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照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5日)。组织分板块、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同时,要加强指挥调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监管协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格工作问责。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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