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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三批企业名单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2-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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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和随州市人社局《关于启动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随人社函〔202356)的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稳岗返还按照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今年稳岗返还继续“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企业无需申报,由市人社部门通过省社保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核查,核实参保单位是否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精准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贴,做到“免申请、零跑腿、速发放”。现将全市2023年第三批符合稳岗返还企业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咨询电话:0722-6239366

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2117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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