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在广水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可按照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广水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间为5年内、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人员包括户籍在本地,原来在外地就学、务工、入伍等外地返乡人员,入乡人员包括在本地乡镇农村创办个体、企业、合作社的外地创业者。
二、申请材料
(一)共性资料(广水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1.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复印件;
2.近6个月的经营流水(非消费流水);
3.近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微信、支付宝、对公账户均可);
4.办理就业登记。
(二)特性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不限户籍):①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残疾、低保、失地农民、4050人员创业前已在人社部门做过困难认定);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时间满6个月,注册地为广水)。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①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信息截图(毕业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之后);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时间满6个月,注册地为广水);③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带动就业人员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凭证)。
3.返乡创业人员(限广水市户籍):②返乡证明(外地办理的居住证、外地社保证明、外地离职证明、外地企业网上工资发放凭证、外地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证明、外地退役证、外地就读高校毕业证等其中任意一项);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注册时间在申请之日起5年内,且经营时间满6个月以上,注册地为广水);③带动2人以上就业(带动就业人员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凭证)。注:上述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人,均需满足在本地初次创业。
三、办理方式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各镇(办、开发区)人社窗口填写广水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经人社部门审核、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722-625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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