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2021-10-14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 【字体:

1  总则

1.1  目的

为及时稳妥处置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法律法规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人社局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股室单位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股室单位对有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隐患及苗头的情况,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明确职责依法处理的原则。在处置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要坚持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4)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顺利处置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提高对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效率,成立处置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        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政策法规股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情况负责组织实施。

2.2  局属股室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涉及劳动保障发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处置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资等组织协调;负责对外发布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负责办公区域的社会治安和综合维稳工作。

政工人事股: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措施。负责对应急处置不力的干部职工的责任追究。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负责涉及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经费保障。

政策法规股: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建议。

各镇办人社中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

就业促进股、职建股、专技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调解仲裁股:负责本股室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

就业局、劳保局、居保局、机保局、人才服务局、人事考试院、劳动争议仲裁院、信息中心:负责本单位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处置劳动保障方面违法案件,特别是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监测

各相关股室单位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查强化服务意识,力求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反馈系统,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掌握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化解矛盾,力争把事件解决在基层。

3.2  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务必在30分钟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事件态势。事件处置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映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3.3  分类处置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时,由责任股室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对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责任股室可请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增派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置。

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由责任股室启动应急预案,股室单位负责人先期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处置督导。

当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由局主要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赶赴现场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事件情况及处置结果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在市政府应急办的指挥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

3.4  突发事件级别

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结果,结合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般突发事件。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态即将、已经临近并由扩大趋势。

重大突发事件。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逐步扩大。

特大突发事件。预计将要发生特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通知涉案股室位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坚持工作人员在场不离岗,案件不查清不离场,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等原则,避免过激行为发生。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现场人员众多的,应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要求其他人员有序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要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基本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

4.2  工作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信息报告后,应当迅速分析事件态势,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事件类别启动不同级别应急预案相关责任股室及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并将现场工作人员分为预警组、现场处置组、善后处置组。预警组人员主要负责联络沟通,随时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遇到有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迹象的突发事件,立即请求“110”和“120”给予现场协助;现场处置人员主要负责现场指挥和处理。得知突发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控制局面、稳定人员情绪。将有关人员带离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尽快了解事件起因,明确责任主体和当事人诉求,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善后处置组主要负责向当事人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记录相关主要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好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4.3  舆论引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4.4  应急终止

一般等级和重大等级突发事件,责任股室确认突发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在三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特大等级突发事件,在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要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记录及总结

突发事件结束后,责任股室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形成调查报告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市政府

5.2  评估分析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估和总结。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应急制度,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  保障措施

6.1  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市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股室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凡是涉及工作的,分管领导、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

6.2  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单位处置欠薪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在处理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对各责任股室单位及现场执法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相互推诿,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并引发不良后果的,根据其行为程度,由政工人事股启动追责程序,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7  附则

7.1   本预案是全市劳动保障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保障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1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