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规模裁员应对预案》《失业人员帮扶预案》《重点地区援助预案》《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2022年11月21日
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工作,现结合我市就业形势变化,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准确把握当前就业工作形势特点,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援企、稳岗、扩就业和保民生并举,高度警惕、未雨绸缪、严防死守、周密谋划、完善预案、提早行动,切实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精细指导。统筹协调全市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精细指导开展风险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二)整体预防、分类应对。在本总体预案框架下,按照规模裁员应对预案、失业人员帮扶预案、重点地区援助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分类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镇办、开发区负责本地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属地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三、风险监测
(一)梳理形成就业领域风险清单。各地、各股室各单位要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要时点就业动向,强化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登记失业人员、市场招聘需求人数、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等统计监测,加大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等数据比对频次,摸排企业停产停工、欠薪欠保断保、规模裁员等情况,结合《就业领域重点风险清单》(见附件),对可能存在的就业失业风险进行认真梳理,形成风险清单。要建立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机制,对新发现的风险及时纳入清单,落实防范化解责任,防止风险外溢上行;对已经化解的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责任单位:各地人社中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仲裁院、劳动监察局、劳动保险局、城乡居民保险局、劳动就业管理局、人才服务局)
(二)就业形势月度监测制度。重点实行两项监测:一是企业失业动态监测,主要监测企业裁员(减员)情况;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主要监测农民工外出就业和返乡异常情况;就业监测实行按月调度,每月报送上月分析报告(数据)。(责任单位:各地人社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局)
(三)市场需求月度监测制度。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四)规模裁员即时报告制度。各地、各股室各单位应建立规模裁员预警机制,当本地出现50人以上规模裁员、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简要信息,后续动态报告处置应对情况。出现100人以上规模裁员、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广水市人社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随州市人社局报告。(责任单位:各地人社中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仲裁院、劳动监察局、劳动就业管理局)
(五)舆情每日报告制度。注重与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和工作对接,密切关注就业失业领域网络热搜、舆情热点、信访案件,加强就业失业舆情和规模裁员等信息监测,及时跟踪掌握舆情风险变化,对发现的就业失业领域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实行每日报告,监测到重大舆情第一时间报告。(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劳动就业管理局)
(六)实施重点时段“日报告”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实施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各地、各股室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形势监测和报告工作,重点报送企业规模裁员、就业领域重大舆情事件、因就业失业引发的集中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等,未发现相关情况的地区和单位要落实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仲裁院、劳动监察局、劳动就业管理局)
四、应急处置
(一)企业规模裁员风险
当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裁减人员,及企业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50人以上的,启动企业规模裁员风险应对。一般由人社部门按属地进行应对,提前介入。当发生大规模裁员,必要时派出人社局专门工作组。应对处置举措包括:一是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裁员方案,在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二是制定分流职工就业帮扶、社保衔接、争议调处等工作方案;三是为被裁减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对规模较大的组织专场对接招聘会;四是及时对停产停工企业开展培训,对失业人员根据就业创业意愿组织其参加补贴性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局工作专班)
(二)重点群体失业风险
当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突破7%或者外出务工人员发生大规模返乡时,启动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应对。应对处置举措包括:一是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将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吸纳各类人员,临时性提高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和延长社保补贴享受期限,对企业成规模吸纳就业的给予额外奖补;二是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三是开展省际省内四级劳务协作对接,促进农民工等人员有组织转移就业;四是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按照规定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五是组织开展大规模就业见习;六是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将困难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局工作专班)
(三)重点地区失业风险
当新增登记失业人员同比或者环比大幅上升、外出务工人员发生大规模返乡等严峻情况时,启动重点地区失业风险应对。应对处置举措包括:一是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援助,制定“一地一策”帮扶方案。二是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为重点地区劳动者提供集中就业帮扶,加强岗位信息对接。三是组织广水市该地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帮扶。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采取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投放、招商引资、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创造更多岗位,加强定向投放。(责任单位:局工作专班)
五、总结报告
发生大规模裁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地区,除第一时间向广水市党委、政府和随州市人社局首报信息外,在风险处置应对过程中,要向随州市人社局动态报送事件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风险基本处理完毕后,应将基本情况、应对措施、处置经过、处理结果等,及时报告广水市党委、政府和随州市人社局,广水市人社局将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同步向广水市市委、市政府和随州市人社局报告。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股室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把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作为重要职责,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工作实施,抓好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专班责任。在2020年成立的局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专班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专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办公室、人事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仲裁院、劳动监察局、劳动保险局、城乡居民保险局、劳动就业管理局、人才服务局等各股室各单位的工作合力,共同抓好风险应对,强化工作落细落实;其中局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劳动就业管理局要按照四个子预案重点做好分类应对处置工作。广水市人社局要充实工作专班力量,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应对工作。
(三)注重舆情引导。密切关注规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把握好时效,严密防范化解利用就业问题炒作煽动,对相关负面信息及时协调清理,避免酿成重大舆论事件。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各项政策和服务举措宣传力度,推广就业先进企业和劳动者典型,稳定就业预期和信心。
(四)实行考核奖惩。对企业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报告及时、处置有效,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成效突出的地方,考核时给予激励;对发生100人以上的规模裁员或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未报告或延迟报告超过24小时的,在“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时扣减0.5分;对发生重大舆情影响严重或者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在“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时扣减1分。
附件:就业领域重点风险清单
附件
就业领域重点风险清单
一、疫情地区规模失业风险。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局部地区疫情散发多发,静默管理后,企业生产经营暂停,劳动者求职就业受阻。疫情解封后,短时间内局部地区易出现失业人数激增问题。
二、高失业率地区规模失业风险。部分地区经济增速放缓,产业转型升级困难,就业压力加大,失业水平高位波动,失业率居高不下。
三、房地产行业规模裁员风险。房地产关联的上下游行业效益大幅下滑,部分房企陷入持续性财务困境,出现欠薪、停工、延期、烂尾等情况,裁员人数持续增加。
四、美西方制裁涉及企业规模裁员风险。美西方竭力唱衰中国经济,引导在华企业外迁,鼓励资金外逃,同时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制裁,涉及企业稳岗压力加大,员工失业风险增加。
五、互联网企业规模裁员风险。互联网企业前期爆发式增长和过度扩张带来成本高企、人员冗余等问题,近期生产经营困难加深,裁员问题增多,各类负面报道增多。
六、中小企业规模裁员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业企业盈利下降,市场预期依然偏弱,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关停放假、减招慎招、裁员等现象增多。
七、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规模失业风险。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就业压力加大,16-24岁城镇青年调查失业率特别是20-24岁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员失业率属于历史高位,就业形势严峻。
八、农民工规模失业风险。企业裁员和停工放假增多,农民工收入下滑、就业质量下降、失业增加,滞留城市和提前返乡风险有所抬头。脱贫人口就业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务工增收更加困难。
九、困难群体规模失业风险。市场招聘需求收缩,企业对劳动者更加挑剔,部分大龄、低技能、身有残疾的劳动者求职困难,失业风险增加。
十、新业态从业人员失业和劳动权益维护风险。受经济下行、疫情封控等影响,部分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工作时间减少,收入出现下滑,涉及劳动权益维护事件增多。
十一、人力资源市场稳定运行风险。部分“黑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使用及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求职者个人权益。部分线下招聘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疫情感染风险。
十二、就业歧视风险。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用人过程中更偏向招录男性,对女性歧视更加明显,影响更加广泛。一些用人单位直接拒用新冠肺炎康复者,引发新闻报道。一些用人单位招聘设置35岁以下年龄门槛,引起媒体炒作。
十三、就业负面舆情风险。疫情形势下出现“毕业即失业”论调,个别专家或自媒体账号以解读青年失业率数据攀高等为名,制造噱头吸引流量,加剧公众就业焦虑。一些媒体对企业裁员、劳动者失业等问题过度炒作,夸大事实,影响社会稳定。
规模裁员应对预案
受疫情散发频发及经济不确定性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突出。为防范和化解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我市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的工作要求,制定应对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局成立应对企业规模裁员风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组长由徐德华同志担任,劳动关系股、仲裁院、局办公室、劳动就业管理局、劳动保险局、城乡居民保险局、劳动监察局等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吴静军为牵头联系人。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领导组织研究解决企业规模性裁员应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负责涉及本专班职责范围内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组成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劳动关系股:负责对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预警,对监测值达到总预案规定条件的,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预案;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裁员方案;组织研究解决企业规模裁员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负责掌握企业劳动关系、工资结构等情况;负责牵头处置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纠纷,以及企业改制、破产、关闭、搬迁、大面积裁减人员等引发的群体事件。
仲裁院:负责拟定因企业裁员引发劳动争议问题调处工作方案;配合因企业裁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处置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应急事件。
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及时对停产停工企业开展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就业创业意愿组织其普遍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局办公室:负责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对接,对有关我市企业裁员信息和失业舆情进行监测,监测到重大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失业帮扶政策宣传等工作。
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参与制定分流职工就业帮扶方案;负责组织专场对接招聘会;负责及时对停产停工企业开展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就业创业意愿组织其普遍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劳动保险局:负责做好分流职工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工作。
劳动监察局:负责排查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汇总各地劳动保障处置应急事件情况;负责参与分流职工争议调处工作方案,参与处置各类因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引发的群体应急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监测预警
紧抓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等工作,准确掌握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加强对就业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围绕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及时发现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密切关注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新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掌握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对接,指导协调,挂钩帮扶。
(二)应急处置
企业规模裁员人员达50人以上的,应在1小时内出动,企业规模裁员达100人以上的半小时内出动;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立即出动。当企业发生规模性裁员风险后,一般按属地进行应对,人社部门要提前介入,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帮扶,稳妥处理好企业规模裁员带来的风险。必要时,报请省厅工作专班。
(三)信息通报
规模裁员事件发生后,各地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领导小组、局工作专班负责人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对规模裁员达50人以上的2小时内电话通报,2日内书面通报;规模裁员达100人以上的1小时内电话通报,1日内书面上报相关情况;规模裁员100人以上或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立即通报,按要求书面上报有关情况。对按照《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要求需上报市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工作举措
(一)及时开展劳动关系协调指导。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规模裁员企业所在地工作专班要视情况及时组派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或劳动关系协调员上门开展调查了解情况、调解劳动争议、指导督促依法开展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谈判化解争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规模裁员企业所在地工作专班应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对于经营确存在困难拟开展规模裁员的,要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规模裁员合规工作手册》等规定,做好裁员方案备案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指导企业依法裁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企业规模性裁员中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在帮助企业裁员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介入的时机,靠前指挥,努力把困难和问题消化在职工离开企业前。因裁减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力度。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及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依法落实简易处理规定,对重点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高效及时处置仲裁案件,避免因拖沓而激化矛盾。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加强裁审衔接,统一处理标准。
(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窗口值班,采取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受理举报投诉,推动劳动维权“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实现劳动者反映问题投诉“零门槛”,形成“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快速响应机制。加大相关投诉案件处理力度,就劳动者反映的欠薪问题、社保问题、解除合同赔付问题的投诉案件做到快办快结。
(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和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对因企业裁员出现的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制定分流职工就业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规模较大的组织专场对接招聘会,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对有再就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裁减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六)做好风险跟踪管理。加强企业劳动用工预警风险跟踪管理,确保预警信息有效处置、及时消除。企业裁员等劳动用工风险应对处置结束后,工作专班要将有关机构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跟踪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定期走访,密切监测和排查,确保劳动关系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应对,不断总结经验,推动防范和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工作有效开展。工作专班要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应对举措和应对预案。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股)
失业人员帮扶预案
一、重大风险及防范化解措施
城镇调查失业率突破7%或者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发生大规模返乡,启动以下应对措施。
(一)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优化经办流程,深入推进“畅通领、安全办”,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密切关注基金运行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兜住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建立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完善岗位开发机制,多渠道、多形式收集岗位信息,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数据与岗位信息数据库的对接工作。鼓励民办企业创造就业岗位,落实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三)强化重点群体失业再就业帮扶。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从人力资源市场现有用工需求中选择匹配的岗位或有针对性地选择缺工企业,与企业岗位进行对接;引导失业人员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提高失业人员就业意愿;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青年组织开展大规模就业见习。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统筹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城建、园林、绿化、交通协警、小区治安、小区物业、家政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社会化服务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五)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深入推进“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落实返乡创业各项政策措施,引导更多返乡人员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对失业人员在我市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指导等政策帮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个人自主创业的,可享受两年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六)深化劳务协作措施。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务工集中地联系,积极稳定和拓宽外省就业岗位,收集符合我市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通过人社系统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促进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推进“襄十随神”区域劳务协作,促进劳动力在省内就业。
(七)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开展“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劳务品牌创建,通过品牌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提高收入。
(八)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霄求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鼓励失业人员参加线上线下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落实培训生活补贴,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帮助企业开展职工转岗培训、岗前培训,提高职工职业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对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组长由徐德华同志担任,局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故、就业服局、人才服务局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吴静军为牵头联系人。
(二)细化责任分工。领导、组织研究解决失业人员帮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对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状况进行重点监测;对规模性失业人员实施帮扶,并进行生活保障兜底,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将困难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组成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开展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分析、汇总就业及失业信息,对监测值达到总预案规定条件的,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预案;组织和协调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进行帮扶,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将困难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人才服务局负责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随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对监测值达到总预案规定条件的,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预案;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应对启动后组织开展大规模就业见习。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负责对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月度招聘需求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对失业人员招聘推介力度;失业人员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对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稳岗返还等各项政策性补贴审核。
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拟定失业人员培训方案,会同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失业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
局办公室负责对我市失业舆情进行监测;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失业帮扶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加强科学研判。按照省厅相关要求,当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率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0%以上,或者单月超过20%以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收人数同比增加50%以上的,启动风险应对。专班负责人综合考虑经济因素,判定失业预警严重程度。
(四)建立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建立应对重点群体失业问题的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失业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失业预警数据收集工作,充分利用企业用工监测数据库以及就业相关的就业数据资源,设定失业预警等级。建立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制度,正确评估就业和失业基本状况,定期形成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各县、市、区也要定期开展就业失业形势分析研判,相关分析报告及时报市人社局领导小组,为我市及时确立失业预警源头、发布失业预警信息提供客观依据。实行重点群体失业人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监测值达到前述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将处置情况上报人社局领导小组,必要时报请市人社局工作专班。以适当方式发布失业预警信息,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
三、善后处理
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工作专班应对重点群体失业问题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报请人社局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后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应对风险结束决定作出后,工作专班将结束应急工作情况通知各股室各单位;工作专班要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应对举措和应对预案。
(联系单位:劳动就业管理局)
重点地区援助预案
一、重点地区失业风险界定和预案启动
当我市新增登记失业人员同比或者环比大幅上升、外出务工人员发生大规模返乡等严峻情况时,可启动重点地区援助预案。
二、应对措施
(一)实施专项援助。指导发生失业风险地区,全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根据情况需要,制定“一地一策”帮扶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援助。
(二)集中就业帮扶。将全市岗位信息集中向重点地区开展定向招聘。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为重点地区劳动者提供集中就业帮扶,加强岗位信息对接。指导重点地区对特困人员积极开展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针对性提供援助帮扶。
(三)开发应急岗位。协调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采取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投放、招商引资、以工代赈、开发公益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等方式创造更多岗位,加强定向投放。支持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多渠道增加就业。
(四)加强劳务协作。持续深化劳务协作,积极与提供帮扶的外省市街接,加大精准输送对接力度,为发生失业风险地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五)加大帮扶力度。组织其本市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帮扶。
(六)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援企稳岗、就业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妥善应对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局成立应对重点地区失业风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由徐德华同志任组长,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就业管理局等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吴静军为牵头联系人。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领导、指导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实施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组织研究解决就业援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负责指导本市对就业援助群体不稳定因素或不稳定隐患进行排查和预防。
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对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比或环比快速增长或城镇登记失业率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监测值达到总预案规定条件的,指导该地启动重点地区失业风险应对,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预案;负责动员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重点地区失业人员提供集中就业帮扶,加强岗位信息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采取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投放、招商引资、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创造更多岗位,加强定向投放。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负责动员、指导全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地区劳动者提供集中就业帮扶,加强岗位信息对接;会同劳动就业管理局对重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负责会同市就业中心对各地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情况进行监测;对重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不足时,做好市域调剂,并及时向省争取失业调剂金。
四、善后处理
重点地区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工作专班对重点地区失业问题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报请人社局领导小组同意后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应对风险结束决定作出后,工作专班将结束应急工作情况通知各股室各单位;工作专班要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应对举措和应对预案。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
为预防和稳妥处置我市因大规模裁员和下岗失业引发的群体性(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制订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组长由方艳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徐德华同志担任,局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局等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吴静军、肖卫国、龙飞为牵头联络人。
(二)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的各股室各单位明确专人任工作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突发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研究解决应急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安排值班和接警响应,及时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处置应急事件;指导各地对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或不稳定隐患进行排查和预防;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应对、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牵头协调工作;做好通讯、车辆等保障,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处置事件。就业科负责相关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根据情况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理。
劳动关系股负责处置参与群体性事件人员因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停产或半停产、搬迁等裁减人员,涉及职工安置、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障待遇等引发的劳动关系诉求事项的调处工作。
仲裁院负责处置参与群体性事件人员因企业裁员引发相应劳动争议诉求事项的调处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排查、掌控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负责或参与处置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权益方面产生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二、工作步骤
1、接到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工作专班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掌握突发事件涉及的单位、人数、起因、经过等简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厅。
2、会同有关部门和涉事单位快速疏散聚集人员,突出做好重点人员的疏导工作,动员、疏导劳动者到指定地点反映诉求,并认真听取其诉求,稳定劳动者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3、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对阻挠、抗拒应急处置工作及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按照工作程序要求,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化解。一时无法解决的,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做好涉事劳动者的维稳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5、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基本情况、应对措施、处置经过、处理结果等,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厅。
6、事件结束后,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恢复生产秩序,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和完善企业劳动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再度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化解问题矛盾。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保证随时通讯联络,随叫随到。要严守工作纪律要求,敢担当,善作为,发挥好组织协调和引导作用。
(三)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保证应急车辆车况良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仪,为保存现场处置情况和证人证言提供设备保障。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分析,从中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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