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增强全市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随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鄂应急发〔2020〕20号)《关于建立广水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广人社〔202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实际,建立广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测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信息共享、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建立工伤事故长效闭环机制为基础,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动态数据、定期跟踪、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提升工伤预防意识能力,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健康发展。
二、监测范围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冶金铸造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
三、工作机制
(一)构建工伤预防数据分析研判机制
1.建立工伤数据分析机制。通过对我市每年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工伤保险相关业务数据,分行业、分原因、分时段进行综合分析本地工伤事故总量、发生率、工伤等级等指标,准确掌握各行业领域的工伤事故形势,确定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重点行业方向及各行业内工伤事故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企业。
2.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职业防治工伤事故典型案例、工伤预防重点任务落实等情况。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信息、职业病信息、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二)构建工伤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1.事故预警。依托工伤认定现场调查,市人社局对本辖区内工伤事故多发重点企业进行书面预警,下发工伤事故预防告知书,并将年度工伤事故多发重点企业在工伤预防联动会议上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2.引导整改。将重点行业中重点企业工伤风险隐患排查纳入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内容,引入省内外优秀安全生产专家对工伤事故多发高发企业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往工伤事故原因的深度剖析,要求限期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实现工伤发生率下降的总体目标。
(三)构建示范引领目标考核机制
1.注重示范引领。每年度在重点工伤预防领域中选取1—2个企业进行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培育一批工伤预防标杆示范企业供各行业企业学习借鉴,有效防范同一类工伤事故反复发生。
2.明确目标考核。严格工伤预防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条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落实全省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办法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市、镇两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制度,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做好辖区内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监督指导,积极发挥工伤预防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要将工伤预防监测预警机制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和计划开展工作。
(二)深化部门协作。发生工伤事故后,人社部门牵头做好
案件的协调和处置工作,工伤预防联动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范围及时介入、联合处置。特别是在党政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卓有成效。
(三)积极创新发展。人社部门要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加强统计分析,推动解决工伤预防监测预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示范引领和奖金激励机制,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
(四)注重营造氛围。人社部门要将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宣传相关活动相结合,加大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第三方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工伤预防政策,共同促进工伤预防培训开展。注重发挥工伤预防培训的典型示范作用,重点推广工伤预防典型经验、先进做法,营造工伤预防良好舆论氛围。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总结,每年12月底前将本地工伤预防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