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24-10-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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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精神的部署及要求,我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市调整完善了《广水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五项制度》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一是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积极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下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公竞办〔2024〕1号)的部署及要求。三是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了公平竞争领导机构及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对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主体、审查协调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拟制定出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填写《公共竞争审查表》,提出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对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建设、审查工作质量和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抽查,评价其公平竞争审查的全面性、准确性。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明确审查程序,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标准对本单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等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后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明确出台政策措施必须严格进行审查,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

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共审查2024年1-10月线上收集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一事一议公告等264件,线下审查23件, 经审查,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市水利湖泊局、科技经信局、自然资源局等3个成员单位文件15份,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缺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由于大部分成员单位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认识不足,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难度较大。

(二)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不熟悉。上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的次数较少,培训面相对较窄,导致具体工作要求与掌握相关知识不匹配,工作推进难度大。

(三)专业人员配备存在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还涉及一定的专业知识。但从目前人员的配备上看,大部分部门都是一些非专业人员,而且人员变动大,许多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缺乏相应的了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二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与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对各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意见建议

一是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各部门要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有相对固定的审查人员,定期开展审查;同时,要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上级部门应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会干事的审查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需要。四是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广水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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