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41)
  • 发布时间:2021-10-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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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欢乐买商业广场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3日抽自广水市欢乐买商业广场销售的豇豆,抽样编号为NCP21421300471700014,经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1农0073),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豇豆共购进12.4公斤,每公斤进价7.6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7.75元,货值金额96.1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其违法所得为96.1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96.10元,并处罚款15000元,罚没款共计15096.1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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