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欢乐买商业广场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3日抽自广水市欢乐买商业广场销售的豇豆,抽样编号为NCP21421300471700014,经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1农0073),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豇豆共购进12.4公斤,每公斤进价7.6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7.75元,货值金额96.1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其违法所得为96.1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96.10元,并处罚款15000元,罚没款共计15096.1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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