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函[2020]22号)和《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广市监发[202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广水市第七批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情况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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