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为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特做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举办者承担好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并对其举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承担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抓实逐级申报备案管理
聚餐举办者或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的时间、地点、人数、食材来源和厨师情况等信息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报告,并接受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三、确保举办场所卫生整洁
用于加工的场所要远离污染源,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滋生条件。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有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确保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健康上岗
承办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消毒。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确保食物无毒无害
不加工制作生食水产品及外购直接入口熟食品,禁止加工食用河豚、发芽马铃薯(洋芋)、鲜木耳、野生菌、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产品。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使用冰箱或冰柜进行冷藏(冻)保存。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严格进货查验,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确保加工储存安全无害
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用具分开,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加工贮存分开,坚决杜绝交叉污染;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食品要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复热;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醇基燃料要实行专人管理,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七、文明用餐不要浪费
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八、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餐后如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材料。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或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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