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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62)
  • 发布时间:2025-01-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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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文玲小吃服务部自行消毒的小碗和大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15日抽自广水市文玲小吃服务部自行消毒的小碗和大碗,抽样编号XBJ24421381484347661ZX、XBJ24421381484347662ZX,经检验,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125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24740、CCIC12424741),执法人员于2024年129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大、小碗属于自行消毒的食品相关产品,没有达到餐(饮)具消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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